太仓市打造和美乡村底色,金寨市好生态带动乡村旅游“出圈”

太仓市打造和美乡村底色,金寨市好生态带动乡村旅游“出圈”

休闲农业 2年前 (2023-04-06)

春暖花开,万物复苏,地处大别山深处的金寨县,玉兰花绽放山间、瓜片茶冒出嫩芽,美丽的乡村生机勃勃。甩掉了“穷帽子”,“红色山城”踏上了乡村振兴路,并入选2022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近年来,太仓市积极推进乡村建设,同步提升乡村发展“软件”和“硬件”水平,努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以村庄规划为引领,优化空间布局,全市62个村庄开展规划编制

甘肃拟每年创建500个省级示范村,天津蓟州区已创精品民宿220家

甘肃拟每年创建500个省级示范村,天津蓟州区已创精品民宿220家

休闲农业 2年前 (2023-03-27)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甘肃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完成5个省级示范市(州)、10个省级示范县(市)、50个省级示范乡(镇)建设任务,每年创建500个省级示范村。,从2020年开始重点培育发展民宿产业,提高产业品质和文旅消费水平。目前,精品民宿已发展到220家,民宿产业对蓟州区文旅产业产生巨大引领作用。

青海省:精选200个村开展乡村振兴试点,33个村入选乡村旅游重点村

青海省:精选200个村开展乡村振兴试点,33个村入选乡村旅游重点村

休闲农业 2年前 (2023-02-03)

2月2日,来自省乡村振兴局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青海省已选取200个村开展乡村振兴试点,并全部编制完成多规合一村庄规划或实施方案,整合行业部门乡村建设资金,形成了同仁市特色村寨、都兰县路衍经济等一批具有代表性、能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振兴经验模式。近日,青海省公布第三批青海省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大通县东峡镇南滩村等33个村入选。

湖南与重庆: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焕发乡村振兴新活力

湖南与重庆: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焕发乡村振兴新活力

休闲农业 湖南农庄 重庆农庄 3年前 (2022-12-21)

启动美丽乡村建设行动以来,湖南乡村建设探索“驻村设计服务”和“建设售后服务”相结合的陪伴式设计模式,有效推进美丽宜居共同缔造试点。作为湖南乡村建设评价样本县,汝城县、宁远县等将“驻村设计师”引入乡村建设,形成美丽宜居共同缔造驻点帮扶机制。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更是吸引了一大批游客慕名来此,也让石蟆镇羊石中坝岛等地成为远近闻名的“网红打卡地”

广东打造“双碳”战略跨界联动服务平台,茂名出台科学绿化实施方案

广东打造“双碳”战略跨界联动服务平台,茂名出台科学绿化实施方案

创业新闻 花卉苗木 3年前 (2022-06-15)

6月8日,由广东省林业局等联合主办的“绿建未来·2022科学绿化看广东”暨广东“双碳”达标先锋战略研讨会在广州顺利举办。本次活动开创了“政府+媒体+高校+企业+行业协会”携手推动“双碳达标”的新模式,点亮了“绿建未来”的品牌,搭建了“跨界联动”的平台。《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已于近日正式发布。

宁夏公示23家五星级乡村旅游示范点,新疆推进乡村文化与休闲旅游融合发展

宁夏公示23家五星级乡村旅游示范点,新疆推进乡村文化与休闲旅游融合发展

休闲农业 3年前 (2022-02-11)

宁夏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评定复核、审定等程序,对拟批准的23家五星级乡村旅游示范点予以公示。其中,银川市兴庆区五渡桥农庄、西夏区万盛山庄、灵武市银湖沙漠生态园、灵武市长枣庄园、贺兰县天骏青青生态园、贺兰县金贵牡丹花乡等6地方入选。《条例》提出,加强农业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传统村落等工作,加强乡村文化资源整合,推进乡村文化产业与生态农业、休闲旅游、红色旅游、特色民宿、医疗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

共享农庄的模式、背景与设计,海南出台11条措施支持共享农庄发展

共享农庄的模式、背景与设计,海南出台11条措施支持共享农庄发展

休闲农业 4年前 (2021-11-23)

海南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共享农庄发展的十一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旨在解决共享农庄发展中存在的“堵点、难题”,促进共享农庄健康有序发展,把共享农庄作为乡村振兴有力抓手。共享农庄是一种农村开发模式,其以线上—线下—游客三方组成,由公司或外来资本整合资源。其中线上端包括互联网平台,线上合作商家;线下端包括实体商家、当地资源和劳动力;客户端即消费游客或潜在游客,包括城市居民或互联网使用者

村民如何申请自建住房?河南省发文明确农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

村民如何申请自建住房?河南省发文明确农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

创业新闻 4年前 (2021-11-18)

为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村民新建、改建、扩建和翻建住房(以下统称自建住房)规划和用地管理,11月11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农村自建住房规划和用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农村自建住房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办法》明确,需办理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由县级政府批准;农村自建住房必须符合村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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