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 (2022-03-21)  创业新闻 评论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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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22年3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发改规划〔2022〕371号) ,提出了6个方面的28条重点任务——6个方面是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持续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形态、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及组织实施。建设联结城乡的冷链物流、电商平台、农贸市场网络,建设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和城乡冷链物流设施。推动城乡基础设施管护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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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22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发改规划〔2022〕371号) ,提出了6个方面的28条重点任务——6个方面是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持续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形态、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及组织实施。

国家发改委:推动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

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

坚持把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新型城镇化首要任务,重点针对存量未落户人口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提高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水平。

(一)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各类城市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畅通在本地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渠道。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人口集中流入城市区分中心城区和新区郊区等区域,制定差异化落户政策。推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和城市群内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公安部、发展改革委、各省级有关部门等负责。以下任务均需各省级有关部门落实,不再列出)

(二)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积极扩大公办学位资源,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优先将随迁子女占比较高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政府购买学位范围。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推动参保扩面,推动企业为农民工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合理引导灵活就业农民工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推进异地就医跨省直接结算扩面,实现每县开通至少一家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推进落实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有条件的地区要落实外埠老年人同等享受本地优待项目。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探索推行电子居住证。

(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卫生健康委、医保局等负责)

(三)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

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岗位,拓宽灵活就业渠道,规范平台企业用工,建设一批规范化零工市场。推进劳务品牌建设,健全劳务品牌质量体系和评价标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和劳务派遣等领域秩序,严厉打击就业歧视和非法职介等侵权行为。大力开展适合农民工就业的技能培训和新职业新业态培训,深入实施“技能中国”行动,以实用性、针对性为导向,开展农民工补贴性培训600万人次以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负责)

(四)健全配套政策体系。

加大中央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中央财政市民化奖励资金激励作用。推动省级财政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重点支持吸纳跨市域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多的城市。健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健全市场化退出机制。发布“七普”“六普”各城市城区常住人口和市域常住人口数据,做好各级行政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统计工作。

(财政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统计局等负责)

国家发改委:推动县域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向乡村覆盖。

(二十三)推进城镇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

积极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深化“县管校聘”改革,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构建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办好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建立柔性人员上下流动机制,推动“县聘乡用、乡聘村用”。增强县级医院综合能力,通过对口帮扶、远程医疗、专科联盟等方式,推动城市优质医疗资源向县域下沉。健全县乡村衔接的养老服务网络,发展乡村互助式养老服务

(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卫生健康委、民政部等负责)

(二十四)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

因地制宜推动供水供气供热管网向城郊乡村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延伸,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推动县乡村(户)道路联通,促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建设联结城乡的冷链物流电商平台农贸市场网络,建设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和城乡冷链物流设施。推动城乡基础设施管护一体化。

(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负责)

(二十五)稳步推进改革试验。

稳妥扩大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范围。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研究制定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鼓励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全国联网、上下贯通。支持11个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农村改革试验区加快改革探索,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二十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推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增强巩固脱贫成果及内生发展能力,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大中型集中安置区新型城镇化建设。

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等负责)

组织实施

(二十七)强化部际协同。

依托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要细化制定政策措施,组织调动本系统力量扎实推进。

(二十八)压实地方责任。

各省级发展改革委要牵头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做好组织调度和任务分解,加大资金和用地等要素保障力度。市县级政府要切实推动任务落实、政策落地、项目见效,加快取得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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